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集体经济迅速发展,目前已成为城镇中仅次于国有经济的第二大经济力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到1994年底,全国城镇集体经济从业人员3120多万人,相当于国有企业职工的40%;工业产值5000多亿元,相当于国有工业产值的1/5;建筑业产值1519亿元,相当于国有建筑业产值的1/2。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指出:“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前途,要大力发展。集体企业也要不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要前提是界定产权归属。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6年第G7期30-42,共13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