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国有资本应实行人格化经营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导出
摘要
所谓国有资本的人格化经营是指拟负责国有资本营运的经营者须拿出一定的财产作为经营保证金去“购买”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并且经营者有权按一定比例索取企业剩余。而这种法人财产权只有当企业盈利时,才赋予经营者,而当企业不盈利乃至亏损时,国家就收回其法人财产权,并将其经营保证金全部充公,以部分补偿国有资本的损失。
作者
宋冬林
金成晓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6年第ZE期9-9,共1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关键词
经营者
国有资本
实行人
法人财产权
保证金
产权结构
企业盈利
固定比例
企业剩余
部分补偿
分类号
F0 [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经济研究参考
1996年 第ZE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