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合理配置土地增值收益已成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之一。2012年11月发布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再次指出,
出处
《学术评论》
2017年第6期23-29,共7页
Academic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