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索实行两权相分离,明晰两权的权力属性与内在关系是改革的逻辑起点。从现实的制度形态考察,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呈现交织混同样态。从司法改革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的目标上来看,推进狭义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彻底地从检察权中分离出来,以更好地保障检察权的依法独立公正运行应成为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抓手。现行改革试点框架下实践困境在于如何既实现改革总体目标,又与两权分离界限相统一;如何既合理分权,又适当调整好各方利益分配格局;如何既能对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权责合理定位,又能为司法行政人员提供积极的职业前景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竞争入额机制、增量分离均衡策略、风险收益权衡方略、统筹协调等改革的具体思路应当是保障实现两权分离的积极举措。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18-129,共12页
Oriental Law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相分离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GJ2015B1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