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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拓展地市媒体报道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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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新修订的立法法对拥有立法权的“较大市”作了广义的解释,即包括了“其他设区的市”,由此迎来了地方立法权的大面积扩容,这是我国地方立法体制的重大变革,必将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作者 孙霞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47-48,共2页 Youth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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