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性的事实"(Faktum der Vernunft)概念是康德实践哲学中的关键概念之一。就其内涵而言,这一概念应被解释为"理性的事实"而非"理性的行动",应被理解为确凿无疑的事实而非构成某种权利的部分依据之事实。就其外延而言,这一概念既可以指道德法则,又可以指对道德法则的意识。对这种事实的根据,人们往往指责从写作《实践理性批判》开始,康德把道德法则预设为自明的、不可证明的理性的事实,使其道德哲学陷入了独断论。但康德其实认为,道德法则虽然在理论上不可论证,但在实践上是可以被证明的。康德关于理性的事实学说体现了哲学的批判性与普通人类理性的现实性的结合,为整个实践哲学提供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确定性基础。
出处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5-11,共7页
Journal of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本体理念实在性问题如何解决--康德实践哲学基础新释"(17FZX034)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