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财政部94号令中"质疑"一词的增加,本文作者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我纠错,本应该属于采购执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权利,符合简政放权的要求,也符合责权义结合的原则,能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从采购的具体事务中脱身,更好地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94号令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两者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在名称上,94号令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比原20号令增加了"质疑"一词,在内容上增加了一章"质疑提出与答复",这代表财政部希望充分发挥质疑的纠错功能。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8年第2期6-7,共2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