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改革向纵深发展,对于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亦即占有、使用、支配权)分离问题,已经日趋发有异议。然而,对于改革前国有企业长期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经营,其理论上到底错在何处;改革后国有企业两权分开势在必行,其理论依据又究竟在哪里?论者则大都从经济管理实践的需要或“全民所有制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来解释,而很少从国有形式本身产生的历史过程来论证。其实,在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后对生产资料实行“国家占有”即“国营”的同时,还将出现“国家所有、独立经营”的两权分离形式,这不仅是恩格斯早已预见到了的,而且正如他本人所说“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
出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994年第Z1期9-12,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