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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就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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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3月2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刊转载了法制办、安全监管总局负责人就条例修改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目的在于使相关人员了解条例修改的必要性,修改的内容,要在条例实施前组织好学习,制定配套的措施办法,以保证条例贯彻落实,更加有效地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机构地区 中国安全生产网
出处 《吉林劳动保护》 2011年第4期8-9,共2页 Jilin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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