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水平,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的颁布与实施,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有关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已经纳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关实现监督的一些具体工作方法,各地做法不尽一致,因之监督的效果亦有不同,有深入探讨之必要。为此,结合我们的工作实践,谈几点浅见:一、突出重点,搞好审议在具体工作中,如何把《监督条例》所规定的审议内容,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找出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最佳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