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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乡镇人大工作条例 努力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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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11月2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这标志着我省乡镇人大工作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出处 《吉林人大工作》 1997年第3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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