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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行使质询权 努力强化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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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能之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加强这项工作,从根本上讲就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力,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
作者 郑利敦
出处 《吉林人大工作》 1997年第6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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