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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腐斗争坚持“两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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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反腐败斗争中,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取得明显成效。一手抓打击,严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996年该院共查办大案要案6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11万元。在查案中,他们注意抓好掌握线索、初查和立案三个环节。在掌握线索中,一是加强举报接待工作,1996年头受理来信来访302件(次),所查办的经济案件中有70%来自举报;二是注意挖掘串案、窝案和案中案,1996年有19件案件系案中发现:三是从专项检查和纠正中发现线索,如粮食系统杨某挪用公款一案,就是省整顿粮食系统专案组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此外,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该院善于抓住主攻方向,
作者 车永锋
出处 《吉林人大工作》 1997年第7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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