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乡镇人大主席工作管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不再常设人大主席团,而设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人代会闭会期间的人大和代表工作。由于很多新当选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不够明确,不知应该抓些什么工作,使有些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不上路,乡镇人大工作、代表工作迟迟没有开展起来。
出处 《吉林人大工作》 1997年第11期25-2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