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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依法治权 强化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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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方法和手段。治国必先治权,这是依法治国方略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依法治权,就是要使权力纳入法制的轨道,权力的行使也要受到法律的监督与制约。因此,消除凌驾于法律之上、超乎法律之外的特权,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是依法治权的根本目的,也是人大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几年来,我们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在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过程中,突出了依法治权这个重点,并在司法权行使的监督上,不断加大了工作力度,收到了一定成效。
作者 邓志安
出处 《吉林人大工作》 1998年第9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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