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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庭审理案件让当事人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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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以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正阳法庭在"办案质量年"活动中,制定了"说理清,办案公,裁判明,人心服"的十二字方针,在依法审案的基础上,重点在"人心服"上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效果。年初,正阳法庭便结合院党委提出的"开门活院、主体监督"的精神,主动聘请区人大代表做他们的义务监督员,做到"一审三监",即一名审判人员要有三名人大代表作监督。他们经常向代表报告工作。
作者 王砚耕
出处 《吉林人大工作》 1999年第9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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