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从1966年开始从事教育工作,1980年担任永平乡中心校校长职务,连续三届当选扶余县人大代表。在担任中心校校长和县人大代表期间,我带头学法用法,立足全乡的教育事业,主动履行代表职责,为乡党委、乡政府出主意、当参谋,并通过我本人的不懈努力、为永平乡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乡政府连续5年被区、县政府评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我本人也连续多年被市、县评为教育战线先进工作者。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了一些教育、教师、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教育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想,我是一名县人大代表,应当做学法、用法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