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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告状莫要走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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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权益与每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息息相关。然而,一些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常常觉得,自己到法院去诉讼,却被驳回了。除了诉讼本身不合乎法律规定等原因外,对法院能够受理哪一种类型的案件不尽了解,造成了诉讼可能不被受理的情况。此外,一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还有另外一种偏差,他们认为有些问题可以找组织、找政府,放弃了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他们也是由于对法院能够受理何种案件不太清楚而将法律武器弃之不用,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害。我国的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以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
出处 《吉林人大》 2000年第2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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