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开立法听证先河1999年9月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一次特别的会议——立法听证会。15位社会各界人士就《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对1993年就已公布施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进行较大规模的修订,此前常委会曾在修订草案一审后,在《南方日报》全文刊登草案,征求公民的意见。为提高征求意见的深度,使该条例更加完善,更能代表民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尝试采用立法听证会的形式,听取意见。省人大城建环资委经全体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选取该法规中的四个难点问题作为听证内容,并制定了听证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