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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决定重大事项职能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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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决定地方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年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按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决定重大事项职能的实践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通过地方立法和制定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和加强了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对地方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在认识上存在片面性。
作者 李金夫
出处 《吉林人大》 2000年第8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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