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自恢复以来,已走过了近20年的历程。个案监督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无序到有序。个案监督的历程,无论是从人民群众申诉、控告、举报的人员数量来看,还是从人大本身重视程度及司法机关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来看,或是从个案监督的方式方法及纠正错案的情况来看,都有长足的发展。当然这并不否定目前个案监督工作尚存在不足。从事个案监督的工作人员少,能力和水平还不及司法办案人员,司法机关执法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人大个案监督的希望值越来越大,个案监督力度不够是显而易见的。要想加大个案监督的力度,就应分析原因,寻找影响监督力度不够的症结,加以克服。应站在法律的高度认识司法独立和个案监督的关系。司法独立与权力机关的个案监督从表面上看是对立的。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因为涉及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