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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磨一剑——《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出台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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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29日下午,在热烈的掌声中,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二审通过了《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省集体林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集体林业管理亟待法律规范吉林省是林业大省,集体林业是我省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集体林面积已达311万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2%,对保护全省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省农村集体林业的发展和管理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如在农村乱砍滥伐集体林木的现象依然存在。前不久某报披露农安县鲍家乡双马村"三北"林惨遭砍伐的情况令人心惊。此外。
作者 忠文 甄春延
出处 《吉林人大》 2000年第11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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