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视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笔者自1985年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以来,参加过许多次视察,然而,1999年11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我市执行保障老年人权益法律、法规情况的视察却让我久久不能忘却。记得那是个雪后突冷的冬日。吸取以往流于形式的经验教训,视察组在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事先进行的专题调查的基础上,实地踏察的了绿园区法院、汽车城百货大楼、解放军第四六一医院和长春火车站参与"助老工程",开展"三优"服务活动情况,还到一户特困老人家里看望。从1998年7月开始,在全市启动的"助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