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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为民作主 拿下违法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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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4月30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苏延平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苏延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此,历经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700余日,由公安干警"执法公务"演变到开枪伤害百姓的案件划上了圆满句号。
作者 杜宇平
出处 《吉林人大》 2000年第12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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