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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贪官的“灰色收入”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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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贪官档案:欧阳松,男,1942年出生于湖南省常宁市一个贫困家庭,大学毕业后在岳阳市某大型企业从事技术工作,80年代初担任该厂厂长。1983年任岳阳市委副书记。1990年任岳阳市常务副市长。1991年5月任岳阳市市长。1994年9月任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1995年5月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因涉嫌受贿犯罪,1999年7月20日被逮捕。2000年11月3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国徽高悬,座无虚席。审判长在列举了欧阳松一串犯罪事实后,宣判:被告人欧阳松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四十万元。此时,头发白了许多的欧阳松站在被告席上两腿发抖。据侦查机关查明,欧阳松共有家庭财产价值人民币389.6万多元,个人消费性支出7.5万多元,其中合法收入62.6万元,非法所得82.1万多元,受贿财产104.8万元,另有折合人民币147.5万多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也就是说,欧阳松的"灰色收入"高达334万多元。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作者 吴湘韩
出处 《吉林人大》 2001年第1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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