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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对司法个案监督 应该把握的几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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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大对司法个案监督的原则是指导人大对司法个案监督,规范监督运作全过程的准则。人大对司法个案监督的原则是人大监督基本原则下的具体原则,与人大监督的基本原则有区别、有重合。我们认为,地方人大司法个案监督的原则有以下几条:一是中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是指人大在对司法个案监督过程中要保持中立,不能倾向任何一方。这种中立性原则,是监督公正性的必然要求,也是监督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必然结果。倾向任何一方的监督,都不可能是公正的监督,有倾向性的监督也当然不是合法与合理的监督。监督者监督的个案线索来源于可能源于诉争当事人,但一旦形成监督的个案就应脱离诉争当事人纷争,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
作者 张宝才 陈剑
出处 《吉林人大》 2001年第4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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