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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民族区域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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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了第4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和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新形势下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大举措。因此,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作者 李政文
出处 《吉林人大》 2001年第7期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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