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把代表工作确定为一项重要调研课题,先后在北京市和北京市的东城区、海淀区、大兴县、朝阳区的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调研。今年6月利用在北戴河举办全国人大干部第19期培训班的机会,召开了由九个省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参加的代表工作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情况介绍。今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我们到吉林省的三个市州、黑龙江省的五个市调研,还查阅了许多材料,这些调研给我留下了两点深刻印象。一是各级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国绕代表展开的,代表工作的核心是使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发挥代表作用单靠代表个体的积极性、主动性是不够的,不能仅仅依靠代表个体的自发性和自觉性,因为代表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条件、渠道和一定的组织形式。这就需要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工作中起主导作用,承担起代表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的责任。凡是人大常委会重视代表工作的地方,代表工作就搞得生动活泼、有声有色。特别是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代表工作的,那里的代表工作就有起色、就有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