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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为人民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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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是1997年12月被选为东昌区人大代表的。2000年3月又被选为通化市人大代表。身兼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我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为了不辜负广大群众的殷切希望,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调查、视察和检查活动,及时向代表团和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提出建议,积极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几年前,当选为人大代表后,我深深地感到人大代表的神圣,当代表不是单纯的一项荣誉,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工作,一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我从内心地感到想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就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更高要求。
作者 卢忠春
机构地区 通化市
出处 《吉林人大》 2001年第9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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