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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省基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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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我们先后对白城、松原、吉林、四平4市以及所辖的8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听取当地人大常委会以及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召开有部分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对此方面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总的感到,这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过程中,积极主动,不断探索经验,总结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一、基本情况近年来,这些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代表人民的意志,认真行使任免权,使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得以实现。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由于这些地方人大常委会能够行使任免权,对于推进当地干部任免和管理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
出处 《吉林人大》 2001年第10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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