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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 索赔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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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精神损害赔偿立法上的缺憾,人们的名誉、隐私等受到侵害,人格遭到侮辱时,难讨公道。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终于使我国人格权的法律保护迈出了一大步。身心受损、人格遭践踏的公民,今后可以在法庭上讨个说法,获得赔偿了。根据《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我们就读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特编写以下解答。问:什么情况下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出处 《吉林人大》 2002年第1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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