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4月下旬,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舟山市土地管理局原局长徐友来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贪污受贿所得142万余元赃款予以追缴。查渎职牵出大案去年4月中旬,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法纪处在侦查中发现,该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徐友来有滥用职权的嫌疑——舟山宝宏公司凭借一项虚假委托方式的造地工程,致使国家损失100余万元,而这个虚假的委托方式,竟是土地管理局局长徐友来擅自决定的!4月24日,舟山市检察院决定对徐友来立案侦查,同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