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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融第一案 4000余万元特大挪用公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破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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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时代与时代之间,我们看到了一批又一批被历史转折的骤力夹扁的身躯。他把自己全部的历史、荣誉、党性、良心全部押上了,因为面对的是无法抗拒的金钱魔力。历时200余天的艰苦侦查工作结束了。2002年11月12日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卢锁林挪用公款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提起公诉。12月16日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洋洋万言的判决书向世人昭示:"白山市工商银行牡丹卡部原主任卢锁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996万余元,非法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591万元,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出处 《吉林人大》 2003年第6期46-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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