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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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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进展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1954年。那一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新中国的宪法。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从1954年至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4年10月到1957年底,这是人大制度的初创时期。在这个时期,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了89次会议,制定了80多部法律和法令,决定了一系列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及其部门20多个专题工作报告。可以说,这是建国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第一个春天。第二阶段:从1957年底到1976年10月,这是人大制度遭到破坏的时期。由于1957年下半年开始,"左"的思想抬头,直至发展到"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党内生活和国家生活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同虚设,难于发挥作用。
作者 周成奎
机构地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
出处 《吉林人大》 2003年第9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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