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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起监督之剑 维护群众利益——来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特委会”依法监督法院占用执行款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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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你遇到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打官司。如果你赢了官司执行的款物却被法院占用不还怎么办?官司也没得打。如果这一怪现象蔓延开来,那结果必然是民怨沸腾,公民对司法机关甚至法律失去信心,害莫大焉。来安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依法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县法院占用执行款情况进行了三个月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向县法院发出了"监督意见书",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出处 《吉林人大》 2003年第10期16-1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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