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敢于履行职责 增强监督实效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实践证明,能不能、敢不敢行使好这项权力,是衡量人大工作质量、检验人大是否真正依法行使了权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为此,在近几年的工作中,我们柳河市人大常委会注意认真履行监督权,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从而促进了全市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一、增强监督实效,就要敢字当头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职能,取得较好的监督实效,取决于诸多方面的因素,其中首要一条是敢字当头。做不到这一点。
作者 王永民
出处 《吉林人大》 2003年第10期20-2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