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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回春泥也护花——通化县法院为企业清收沉淀货款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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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通化东宝集团、通化化工总公司、巨人堂药业等多家通化县经济支柱产业的发展壮大,因买卖合同纠纷造成的资金沉淀,对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几年来,通化县法院党组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审判、执行必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针对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成立了专案组,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几年来共审理并执结各类买卖合同纠纷786件,执行回款6000余万元,款物合计7000余万元,为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迎难而上强执行。"人难寻、物难动,还有地方和部门保护。执行真难"。外出执行的人员这样说。诸多历史的、利益的、体制的原因,决定了攻克"执行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一些案件起诉后,对方当事人逃避法律、恶意转移、藏匿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致使案件审结后很难执行。
出处 《吉林人大》 2004年第2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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