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是一个令国人永远纪念的日子:1954年9月15~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此前,即1954年8月10日,吉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吉林市隆重召开。在这段时间里,其他省、市也相继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中国正式确立,开创了我国民主法制制度的先河。如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走过了50年的漫长历程。历经50年的风风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