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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让公路养路费征收不再难——我省对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作出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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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路养路费是由国家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资金。但近年来,我省拖欠偷逃养路费现象越来越严重,养路费征收环境不断恶化。仅2006年,全省拖欠偷逃的养路费就达1.8亿元,占应收养路费总额的12%。为了依法加强养路费的征收管理,弥补全省公路建设资金缺口,2007年9月28日。
出处 《吉林人大》 2007年第10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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