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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内地率先立法保障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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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以下称《条例》)。据了解,这是中国内地首部保障性别平等的地方法规,《条例》在用工、家庭暴力、性骚扰等方面保护女性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还提出创设专门的性别平等机构,定期监测、评估全市性别平等工作情况,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据悉,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性别平等法,深圳此番立法,也是有的放矢。根据该市妇联2011年的调查显示,女性在求职过程中42%遭受过性别歧视,在晋升。
出处 《吉林人大》 2012年第9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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