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社会历史现象。限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利用宗教的某些积极因素,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在宗教问题上的基本政策。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关键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做到这一点,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起源及其功能,正确分析宗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适应与不适应,采取更加积极和主动的态度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一、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识宗教的本质。
出处
《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2-5,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