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对年轻的夫妇,因工作忙碌,将幼儿委托给他人照看,谁知半年未到幼儿竟因病夭亡,幼儿的父母便以照看人对其孩子进行体罚,更在其孩子身患多种疾病及多种病变时,不为重视,没有给予及时治疗等为由,提出百万元的索赔请求。照看人则提出,小孩生小病属正常现象,一般人无法预料会导致死亡,且其对小孩积极治疗,履行了监护职责,不同意赔偿。那么,孩子托养私人家庭,因病夭亡责归何方?2017年8月29日,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对此给出了答案。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8年第3期34-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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