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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167-2006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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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已实施四年多,通过四年多的实践,本人觉得作为国家的强制标准,该《通则》不够严谨,一些条款值得商榷。一、关于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条款4.3.3中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量限定值设置不合理,标准原文如下:
作者 朱建华
出处 《江苏现代计量》 2011年第6期41-42,共2页 Jiangsu Present Day Metr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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