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进法治教育,不仅需要显性课程的开设,同时也需要隐性课程的建构与实施。法治教育的隐性课程可以通过与法治生活的有机联结,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来传递法治观念以及法治精神,促进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的全面成长。通过隐性课程的建构与实施,法治教育将凸显出生活性、行动性、间接性、持久性等特质,避免法律知识、条文的直接灌输的弊病。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教育,有必要增进学校制度生活的法理规范性和程序正义性,形成公正平等、权责明确的学校法治文化,同时建构主体参与的学校法治实践体系,更好地实现法治教育与学生的法治生活世界的有机融合,从而稳固而持久地培育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及法治行动能力。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1-16,共6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依法治国与公共道德教育研究"(项目编号:15JJD88001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