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贸部1997年12月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指出,开展特许经营必须遵循自愿、公平、有偿、诚信、规范的原则.特许者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向被特许者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服务的能力.被特许者必须为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拥有必要的经营资源.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
出处
《经贸导刊》
1998年第1期40-40,共1页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