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门阀土族势力达到了我国历史上最高峰,与此相适应的是封建庄园经济获得了充分发展,作为庄园经济依附人口的佃客、部曲制也随之空前发展。封建庄园经济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发展的产物。自西汉以来,封建统治者多采取放纵豪强的政策,使封建大土地所有制正式确立并迅速发展。汉初丞相萧何就曾低价强买民田民宅数千万。到东汉,豪强掠夺土地、人口,进行贸易,建立庄园已成为普遍现象,所谓“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车船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就是当时大庄园经济的生动写照。魏晋南北朝,封建庄园在东汉的基础上又有大的发展。刘宋谢灵运的“田园别墅”不仅规模大,而且一改汉代的“千树橘”的单一经营,变成粮食、桑麻、蔬菜水果等多种经营格局,融山水为一体,自给自足封建自然经济更为明显。
出处
《经贸导刊》
1998年第8期47-47,共1页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