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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祁门:“四诊式”工作法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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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是“专家坐诊”。健全规范“诉凋对接”室、“警民联调”室和县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每周安排专职律师、人民调解能手等轮流“坐诊”。二是“人户巡诊”。定期或不定期排查、走访、巡查,及时掌握群众法律诉求,组织人员入户把法律服务直接送到群众手中。三是“综合会诊”。针对重大群体『生事件隐患,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协商“会诊”。
出处 《人民调解》 2018年第3期63-63,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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