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探索环境问责制度中的“党政同责”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在环保领域及环境问责制度建构范围内,党政同责是指党委、政府两套系统及其领导干部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承担监督责任,并依据特定的方式、程序和标准对未能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的党政领导追究责任的理念和原则,其属于环境责任承担体系的顶层设计范畴。基于有关环境领域内党政同责内涵的阐释,我们认为,“党政同责”作为理念和原则,它需要在环境问责制度建构中通过一定的途径、机制或方式得以实现。
作者 任恒
出处 《党政干部参考》 2018年第4期33-34,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