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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八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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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2018年惠安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保待遇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惠安县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增加10元至每人每月140元,被征地比例70%以上的农民增加110元被征地保障金至每人每月340元,被征地比例30%~70%(不含70%)的农民增加45元被征地保障金至每人每月145元,
机构地区 惠安县人社局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8年第5期33-33,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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