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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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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017年7月,由于我公司委托报关行报关的人员疏忽,误将一笔出口日本的9000美元的服装,在报关时错打成了9500美元。请问:对于此类情况应当如何处理?答:你公司所遇问题可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一是凭原出口货物报关单(无纸化后为报关单信息)向海关提出修改错误内容的请求,重新出具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及上传国家税务总局报关单信息,并以此做为正确申报出口退税的依据。二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作者 王文清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83-84,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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